妙手醫生
藥物性肝損傷,是指由各類化學藥物、生物制劑、保健品、傳統中草藥及其代謝產物乃至輔料等所誘發的肝損傷,是最常見和最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之一,嚴重可以引起急性肝共呢衰竭,甚至死亡,目前仍缺乏特異性的診斷和治療手段,一般只能靠藥物及排除法來診斷。我國人口數量龐大,臨床藥物種類繁多,尤其是中草藥多達1000多種,人群補規范的用藥現象普遍存在。隨著人們越來越注重養生,許多保健品及中藥名方層出不窮。目前日常生活中明確可以引起藥物性肝損傷的保健品及藥品超過1000種,占總藥物及保健品的1/30,所以近年藥物性肝損傷有逐年增多的趨勢。在歐美國家,藥物性肝損傷約占黃疸住院病人中的2%~5%,“急性肝炎”住院病人中的10%;在老年肝病患者中藥物性肝損傷可達20%以上;歐美國家中約30%~40%急性肝功衰竭是由藥物引起。據 2001年美國統計的數據,每年發生急性肝功衰竭約2000例,超過50%以上由藥物引起,其中36%為非甾體類消炎藥,16%的肝損傷為特異質所致。我國目前尚缺乏相應的流行病學資料。
藥物性肝損傷的癥狀包括:急性藥物性肝損傷:多數患者無任何癥狀,少數可表現為乏力、厭食油膩、上腹不適、倦怠等癥狀,實驗室檢查發現肝功能明顯異常;膽汁淤積型藥物性肝損傷可表現為發熱、皮膚瘙癢、皮疹、白陶土樣大便、嗜酸性粒細胞增加等;慢性藥物性肝損傷:主要表現為慢性肝炎、肝纖維化、代償性和失代償性肝硬化等疾病的相關癥狀,嚴重者后期可表現為腹水、消化道出血、血氨升高、肝脾腫大等。
藥物性肝損傷的診斷參照以下臨床標準:有與藥物性肝損傷發病規律一致的潛伏期:初次用藥后出現肝損傷的潛伏期一般在 5?90天內,有特異反應者潛伏期可<5天,慢代謝藥物(如胺碘酮)導致肝損傷的潛伏期可>90 天,停藥后出現肝細胞損傷的潛伏期$15天,出現膽汁淤積性肝損傷的潛伏期<30天; 停藥后異常肝臟指標迅速恢復:肝細胞損傷型的血清ALT峰值水平在8天內下降>50% (高度提示),或30天內下降>50% (提示);膽汁淤積型的血清ALP或TBIL峰值水平在 180天內下降>50%; 排除其他病因或疾病所致的肝損;再次用藥反應陽性。符合以上診斷標準的均可確診為藥物性肝損傷。對于疑似病例,主要包括下列兩種狀況:①用藥與肝損傷之間存在典型的時序關系,但同時不能排除其他導致肝損傷的原因;②用藥與發生肝損傷的時序關系不典型,也未發現導致肝 損傷的其他原因 建議釆用國際共識意見的RucAM評分系統進行量化評估。
大多數藥物性肝損傷一般經過去除誘因、支持療法、合并癥的治療等可以得到改善,患者在治療1~3個月內可徹底恢復。少數患者可出現反復肝功能異常,甚至進展為慢性肝損傷,出現肝纖維化甚至肝硬化,更有個別患者會由于急性藥物性肝衰竭而出現生命危險。當身體出現不適癥狀或疾病時,首先考慮原因,去除誘因,能通過飲食、生活規律調整解決的盡量不用藥物解決。對治療不確定時,一定要就診,聽從醫生的建議,不能盲目自行用藥治療,特別是成分不明的各種中草藥、化合物等。患者使用新藥物時一定要定期檢查肝功,監測各項不良反應的發生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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