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允偉副主任醫師
新型冠狀病毒接觸者
與病例發病后有如下接觸情形之一,但未采取有效防護者:
1、與病例共同居住、學習、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觸的人員,如與病例近距離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與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。
2、診療、護理、探視病例的醫護人員、家屬或其他與病例有類似近距離接觸的人員,如直接治療及護理病例、到病例所在的密閉環境中探視病人或停留,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護人員。
3、與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離接觸人員,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護理過病人的人員,該病人的同行人員(家人、同事、朋友等),經調查評估后發現有可能近距離接觸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務人員。
4、現場調查人員調查后經評估認為符合其他與密切接觸者接觸的人員